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统筹疫情防控和民营经济发展,促进盐山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适用对象
全县所有民营企业
三、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提出了七大举措:一是统筹民营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推行县级干部和县直部门“一把手”包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重点外贸企业制度。二是以“六个一”工程为统领推动主导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大力发展商贸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为一产二产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撑。四是多措并举促进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的融合与渗透。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为抓手,推动电子商务与特色工业主导产业、线下商贸流通业、线下服务业的深度融合和渗透。五是以招商引资构筑民营经济发展新动能。突出抓好产业链招商,着力在补链、强链、延链上下真功。六是切实做好民营经济运行监测和数据统计工作。七是强化民营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将民营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纳入乡科级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范围。
四、执行时间
本意见自下发起施行。原有相关政策意见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相关文件链接:盐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上一篇:《盐山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下一篇:《关于庆云镇明古城墙残垣认定为盐山县历史建筑的通知》政策解读